根据《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 “CNAAⅢ”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经中国广告协会证明商标审查委员会终审,授予“上海明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CNAAⅠ(一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使用权,授予“广东九易广告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CNAAⅡ(二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使用权,授予“上海谦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CNAAⅢ(三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授予“CNAAⅠ(一级广告企业)”使用权的企业
综合服务类
深度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思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杭州有氧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媒体服务类
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合动力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湖南天闻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华益数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映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昆明千骥广告有限公司
武汉乐驰传媒有限公司
宁波远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金文广告有限公司
数字营销类
河北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授予“CNAAⅡ(二级广告企业)”使用权的企业
江苏汉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恒睿盛格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武汉世纪雄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授予“CNAAⅢ(三级广告企业)”使用权的企业
综合服务类
上海谦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灵虎广告有限公司
镇江市振邦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