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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问答EP 04 | 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报送作品必须是已发布的吗?
2026-08-1414

??一句话结论

报送作品须在2025年5月14日-2026年8月31日间在媒体正式发布、落地执行。尚未发布、未执行的作品不能报送,已经参加过往届公益广告或商业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重复作品也不能再次报送。


2026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虽然已经发布了相关手册说明,但最近组委会仍收到高频提问:“成片已经做好,但计划9月才上线,可以先报吗?”“作品是去年6月发布的,还在不在范围内?”“往届报过但没入围,今年换个类别再来一次行不行?”等等。


基于此

本期问答我们将根据

本次公益广告、商业广告

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报送手册》

对作品报送的时间

及相关规则进行梳理说明


两项活动的有效时间窗口


根据《2026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报送手册》和《2026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商业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报送手册》,两项活动的有效时间窗口一致:

报送作品须在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发布或落地执行(商业广告的广告学术成果须在此期间公开发表)。

判断依据不是“什么时候开始创作”,而是“最终成果什么时候对外发布或实际执行”。


问题1:2025年5月13日首发,之后持续传播是否满足报送条件?

答:首发日期早于有效窗口,通常不能因为2026年仍在传播就自动变成新作品。若项目在窗口内有独立的新阶段、新创意和新执行,需要根据真实情况判断是否构成新的报送成果,并准备能够证明该阶段发布或落地的材料。


问题2:2026年8月31日当天上线是否满足报送条件?

答:只要在8月31日24:00前已经正式发布或落地,并能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材料上传与提交,时间上仍在范围内。但临近截止上线风险很高:发布链接、数据证明、授权和最终文件可能来不及整理。


问题3:作品完成,尚未公开是否满足报送条件?

答:否。无论创意多完整,只要没有正式发布、没有真实投放或执行,就缺少报送资格。内部提案、样片、未上线页面、待审批活动方案都不属于已发布或已落地成果。


问题4:往届已经报过,今年修改后可否再报?

答:两项活动的《报送手册》中已明确,严禁报送已经参加过往届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重复作品。简单更换片头、调整尺寸、补几张海报或改写案例文案,都不能把同一成果变成全新作品。报送前应查询本单位历史记录,避免不同团队重复提交。


问题5:什么材料能证明“已发布、已落地”?

答:手册没有限定单一证明形式,报送者应根据作品类型保留真实、可核验的发布或执行记录,例如媒体页面、平台链接、上线时间、投放记录、活动现场资料、监测报告、出版信息等。证明材料要能对应作品名称、报送主体和时间,不要只放无法识别来源的截图。


问题6:跨年度、分阶段项目怎么处理?

答:长期项目可能早于窗口启动,但在窗口内形成新的独立传播阶段。此时要证明报送的并非旧成果重复包装,而是有新的目标、内容、执行和结果。材料中应清楚地划定本次提报的时间范围,避免把窗口外的全部历史成绩都计入本届成果。

持续征集中!2026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诚邀各界积极参与,可点击“阅读原文”或者复制链接进入官方指定线上报送系统(https://zuopin.chinaciaf.org/)按要求提交优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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