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热点
01
数字经济
1.商务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建议删除或修改“高风险供应商”认定标准及相关限制措施
02
广告治理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
3.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0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1.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涉及一起数据不正当竞争案
2.浙江高院:发布2025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两起数据不正当竞争案
3.深圳中院:发布2025年度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数据权益、平台商业模式保护
4.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发布12件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典型案例
04
平台治理
1.中央网信办:发布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2.中央网信办、国家铁路局:联合约谈7家涉火车票销售第三方平台,要求相关平台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05
知识产权保护
1.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
2.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3.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4.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平台著作权责任典型案例
5.中国版权协会:发布《关于强化微短剧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工作指南》
06
域外观察
1.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模板,以简化合规流程
2.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批准Europrivacy认证标准为欧洲数据保护印章及跨境传输工具
3.英国上议院:就儿童上网监管新框架达成阶段性一致
4.日本内阁: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法案,放宽AI开发数据利用限制
5.美国加州:推进审议《保护我们的游戏》立法提案,拟强制要求游戏厂商关服后提供善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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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数据经济
1 商务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 建议删除或修改“高风险供应商”认定标准及相关限制措施
来源:商务部官微
4月17日,商务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意见指出,草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基本原则,违反多项协定规则,违背欧盟服务贸易减让承诺;二是涉嫌超出欧盟法律授权,侵蚀成员国管理国家安全事务的专属权限;三是将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实质性伤害,拖累欧盟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建议删除草案中关于“网络安全关切国家”和“非技术风险”的规定,删除或实质修改“高风险供应商”认定标准及相关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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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广告治理
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五大工作要点,包括:健全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生态治理的制度性保障;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关键环节的针对性治理;加大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广告监管力度,提升生态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监测技术和执法能力建设,增强生态治理的智慧化效能;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和价值引领,夯实生态治理的思想根基。
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任务》围绕强化互联网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对直播电商中广告活动的监管;强化对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弹窗广告的规范力度;加大对“矩阵式”互联网广告投放行为的规范力度;进一步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全力维护良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3 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来源:国家网信办官微
4月24日,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办法》共七章39条,包括总则;网络营销内容规范;网络营销行为规范;营销合作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办法》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得就金融产品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实际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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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1 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涉及一起数据不正当竞争案
来源:最高法官微
4月20日,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浙江淘某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与浙江慢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被告通过比价插件获取“淘某”等电子商务平台用户cookie及其他技术手段,突破两电子商务平台的多种反爬保护措施获取了部分商品数据,并在其自有网站上有偿提供。法院认为,淘某公司及天某公司就涉案商品数据享有经营性利益,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消除影响。
2 浙江高院:发布2025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两起数据不正当竞争案
来源:浙江高院官微
4月14日,浙江高院发布2025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三起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例。在淘某网络、天某网络与慢某网络、磅某科技等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明确涉案商品数据应按照公开程度予以分类分层保护,认定被告未经授权、违反Robots协议,通过破解风控措施,自行爬取附条件公开的商品数据、侵害消费者隐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华某科技与大某电商、张某等案中,法院认定直播带货中突出使用他人知名商业标识、不当引流致混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惩戒恶意侵权。
3 深圳中院:发布2025年度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数据权益、平台商业模式保护
来源:深圳中院官微
4月16日,深圳中院发布2025年度深圳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数据权益、平台商业模式保护。在案例一中,法院认定被告公司运用AI技术手段爬取原告平台模拟真实股票交易的程序化、量化证券交易数据后,为自己会员提供自动化、程序化下达真实股票交易指令的“克隆”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案例三中,法院认定原告迅某公司通过跨界资源整合、投入巨额成本打造的“联合会员”模式及其收益,属于迅某公司依法享有的合法竞争性权益,被告公司擅自拆分联合会员的整体权益,以低价倒卖的方式攫取不正当利益,同时未尽到同业经营者基本的审慎注意义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4 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12件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典型案例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官微
4月23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12件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点包括:开发“数据搬家”软件搬运电商平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解包”并披露游戏未公开数据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商家对用户评价数据集合享有竞争法益,其他商家基于真实交易获取相同评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经用户合法授权收集游戏原始数据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非法提供交易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在电商平台上以恶意投诉方式进行维权构成商业诋毁;短剧经营者“挂剧引流”构成虚假宣传;使用他人知名商品非正式名称可构成不正当竞争;搭赠营销引发IP联名误认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合理限度内的跨行业“搭便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未形成竞争利益冲突的标识使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仅有域外使用证据不足以证明商品装潢在中国境内“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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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平台治理
1 中央网信办:发布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来源:中央网信办官网
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站平台明示打赏规则、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提供打赏限额功能、提供打赏提醒功能、规范打赏金额排名、规范打赏互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处置、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
2 中央网信办、国家铁路局:联合约谈7家涉火车票销售第三方平台,要求相关平台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来源:中央网信办官微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铁路局联合约谈携程、同程、去哪儿、飞猪、美团、智行火车票、高铁管家等7家涉火车票销售第三方平台,要求相关平台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利用自动化程序实施大规模、高频次的抢票操作干扰铁路12306平台的安全核验措施,不得干扰、危害铁路12306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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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知识产权保护
1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
来源:最高法官微
4月20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强调依法适用“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准确把握网络平台侵权过错认定标准,统筹平衡好权利保护与产业发展关系;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强调稳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兜底性条款,有效规制新类型不正当竞争,防止过度限制市场竞争活力;在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方面强调健全数据权益归属、市场交易、权益分配与利益保护规则;在涉人工智能案件方面强调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统筹,稳妥审理大模型训练语料使用及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权等新类型案件。探索研究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属认定等司法规则,依法准确界定人工智能开发者、经营者、使用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2 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法官微
4月20日,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案例共十起,在案例6浙江淘某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与浙江慢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被告通过比价插件获取“淘某”等电子商务平台用户cookie及其他技术手段,突破两电子商务平台的多种反爬保护措施获取了部分商品数据,并在其自有网站上有偿提供。法院认为,淘某公司及天某公司就涉案商品数据享有经营性利益,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消除影响。
3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来源:最高法官微
4月20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增强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的可操作性,统一案件裁判尺度,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细化“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进一步明确了基数的计算方法;完善了倍数的确定方法。《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4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平台著作权责任典型案例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官微
4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平台著作权责任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8件典型案例。相关案例的裁判要点包括:平台曾因同一作品侵权被诉,未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再次构成帮助侵权;持续性预警提高平台注意义务,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重复侵权用户持续上传侵权内容,平台仅作“通知-删除”未采取封禁等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平台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优选”编辑并进行二次分发构成侵权;平台未经用户同意自动分发侵权内容构成直接侵权;仅利用算法进行个性化推送未形成差异化介绍不因此构成帮助侵权;智能终端整合第三方资源作为付费权益卖点并直接获利构成侵权;智能网联车企运营车机平台不参与筛选内容不参与收益分成的不构成共同侵权。
5 中国版权协会:发布《关于强化微短剧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工作指南》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官微
4月26日,中国版权协会发布《关于强化微短剧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工作指南》。《指南》共十四条,要求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或链接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合法使用及传播作品,并积极履行著作权保护的法定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指南》鼓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权利人提供多元化的投诉途径;鼓励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加强合作,建立必要的沟通、协商机制,提高“通知-删除”处理效率,协力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鼓励版权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跨平台联合处理机制,对反复侵权用户实施跨平台联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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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域外观察
1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模板,以简化合规流程
来源:EDPB官网
4月14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发布一份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模板及配套解释文件,旨在帮助控制者简化、统一DPIA报告流程,提升GDPR合规一致性与效率。DPIA是指:在数据处理可能造成高风险时,为描述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评估处理是否必要和适当,以及识别并降低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风险而必须进行的流程。EDPB已就模板启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2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批准Europrivacy认证标准为欧洲数据保护印章及跨境传输工具
来源:EDPB官网
4月16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通过第14/2026号和第15/2026号意见,分别批准Europrivacy认证标准为欧洲数据保护印章及跨境传输工具。第15/2026号意见认可Europrivacy认证在附加“transfer-extension”标准及数据进口方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承诺的前提下,可作为GDPR第46条中的跨境传输工具。EDPB强调该认证属于自愿性问责工具,不减轻数据控制者或处理者责任,数据出口方仍需核验认证有效性、覆盖范围等信息,履行告知义务。
3 英国上议院:就儿童上网监管新框架达成阶段性一致
来源:Digital Policy Alert官网
4月20日,英国上议院就儿童上网监管立法框架与下议院达成阶段性一致。上议院接受下议院提出的修订方案,不再坚持此前要求对未满16岁用户实施强制全面年龄验证的立场,同意赋予国务大臣通过二级立法,裁量性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限制或阻止儿童访问特定在线服务的权力。在此基础上,上议院提出补充修订,主张对部分高风险平台强制实施高效年龄验证机制及防规避措施,相关内容仍有待下议院进一步审议。该框架重点强调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重点防范成瘾性设计、严重有害内容、非法信息及隐私风险等问题,并明确在制定具体规则时应征询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儿童事务专员、首席医疗官及皇家医学院意见等监管机构意见。此外,上议院还建议对政府未来修改相关立法的授权期限加以限制,并推动自2027年9月起在学校课程中加强数字安全与网络使用教育。
4 日本内阁: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法案,放宽AI开发数据利用限制
来源:PPC官网
近日,日本内阁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并提交国会审议。为了在兼顾个人信息实用性的同时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允许仅用于统计或AI开发目的(且不用于识别特定个人)时,无需本人同意即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同时强化高风险领域规制,禁止人脸特征数据通过opt-out制度提供,规定16岁以下未成年人信息处理须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并引入课征金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的罚款。
5 美国加州:推进审议《保护我们的游戏》立法提案,拟强制要求游戏厂商关服后提供善后机制
来源: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官网
近日,美国加州正在推进一项被称为“Protect Our Games Act”(《保护我们的游戏》)的立法提案,拟加强对网络游戏关停后的消费者保护。根据草案内容,游戏开发商或发行商在停止服务前需提前通知用户,并不得在临近关停时继续销售相关产品。同时,企业需提供善后方案,包括发布离线补丁、提供可独立运行版本,或向消费者提供退款,以避免已购买游戏完全无法使用。该提案目前仍处于立法审议阶段,尚未正式生效。
感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廖怀学律师团队提供内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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